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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全面受理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在涉企事项办理中“吃拿卡要掮”、“推脱绕慢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请您参照举报材料参考样式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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