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容错免责激活干部担当作为 “一江春水”
“低空经济是当前发展的新兴领域,安全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较多,可以对可能存在的情形进行报备。”近日,宁县纪委监委对有关部门申请的容错免责事项进行研究认定。
宁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政治把关、不动辄上纲上线,注重破解监督执纪过程中“内容发散、问责泛化”的行动偏差;坚持实事求是、不机械执纪执法,历史地、辩证地、全面地、人性化地看待问题,确保监督精准高效;坚持兑现政策、不突破纪法底线,统筹把握事实证据、纪法标准、思想动态等情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减责免责综合研判机制,制定《宁县纪委监委容错免责事项备案办法(试行)》,打好容错免责、澄清正名、严查诬告、回访考察“组合拳”,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解除后顾之忧,努力把纪检监察机关打造成教育干部、挽救干部、厚爱干部的“干部之家”。
为推动容错免责精准化、具体化、规范化,宁县纪委监委坚持“当容则容、应容尽容”的原则,探索开展容错免责“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免责”工作模式。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建立了容错免责类型清单,对涉及事项从性质程度、主观态度、客观条件、决策过程、后果影响和损失挽回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归类。该清单作为乡镇部门容错免责事前报备的指导性清单,指导乡镇部门逐步完善容错免责事项具体清单,对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探索创新、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等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错误进行“前置”预防。
“我们对乡镇部门提出容错免责具体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对容错事项合法性、必要性、精准性进行全面审定,最终形成容错事项清单,认定结果专题报告县委。”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避免容错免责随意性,宁县纪委监委还通过细化容错免责流程、发布典型案例、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容错免责工作机制,推动容错免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针对“容”中有“错”的问题,坚持有错必究,持续做好容错免责“后半篇文章”,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改进措施,堵塞漏洞,推动提升容错纠错工作成效。针对党员干部受到诬告的问题,持续规范做好澄清正名工作,根据被反映人意愿和实际工作需要,灵活采取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诬告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励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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