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村级“小监委” 监督“大提升”
“最近全县对防止返贫检测帮扶进行集中排查,我们在监督中发现某些村民小组干部还存在思想不重视、工作任务落实上不够积极等现象,为此,我们村监委会对他们已作了约谈提醒……”近日,在焦村镇半个城村的村务监督工作例会上,一位村监委主任对监督情况作了汇报。
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全面释放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参与权,实现了由“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的实质性转变,这背后是宁县紧盯村级监督难题,不断在激活村级监督神经末梢上花力气、出实招的结果。
针对村级监督不够有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近年来,宁县积极探索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充分调动村务监督委员会这支群众监督力量,着力构建乡镇纪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上下贯通监督机制。
为了帮助选好群众监督“代言人”,让农村党务、村务、财务更加公开透明,把村干部置于监督之下,宁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群众大会推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安排乡镇纪委协助乡镇党委、政府严格审查把关,真正把致富带头人、乡贤中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公认、热心负责的人充实到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中,并通过以会代训、以干代训等方式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同时,结合村级小微重点权力和风险点,研究制定《村务监督工作指南》,赋予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知情、质询、审核、建议、督查、否决”六项监督权力,对村级事务决策监督、村务财务监督、村级惠民惠农政策资金管理监督等内容列出相应的规范要求、监督方式、监督要点以及问题处理建议方式,按照“制度+流程”的模式,让村监委紧紧围绕人、财、事三方面开展监督,把村级小事务全面纳入了监督大范围,坚决不留“盲区”和“死角”,真正让村监委会成为村级“小监委”,从源头上去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此外,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内监督扯不开情面、发现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无法处置的问题,宁县还探索建立社情民意收集督办制度及问题线索报告制度,并创新推行交叉监督、片区协作监督等方式,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收集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低保对象评定、村级事务决策、村干部作风等事项开展集中监督、集中整治,让基层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的同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村级‘小监委’不只是形式上多了一个‘监委’,而是真正解决了上级监督不到、一般群众监督不了、村干部自己监督不好的难题,全面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筑牢了村级反腐倡廉‘防火墙’,让群众真正享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监督‘红利’。”宁县委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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