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聚焦重点领域抓监督 撑起群众利益“保护伞”
“人都已经去世了,怎么还在领取养老金?请尽快核实并追回违规发放的资金!”近日,宁县纪委监委通过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发现该问题,立即责成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开展全面核查,对136名死亡人员终止了待遇发放,追回重复领取资金1.65万元。
今年以来,宁县纪委监委坚持“室组”联动监督,紧盯农村低保、医保、养老等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县医保局、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召开全县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协调推进会,督促十大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行业整治方案》,集中开展自查自纠,梳理问题并建立清单,逐个进行整改,深入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至目前,已督促各行业部门自查问题9类26个,跟进监督整改问题20个,追缴罚款17.04万元,收回违规资金51.54万元。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督方式,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2个,推动行业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发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和乡村振兴监督信息两大平台“线上监督”作用,常态化监管资金发放,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至目前,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共录入公开公示事项1058条,收到并核实回复群众投诉举报15条;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公示资金53.39亿元,核查疑似问题资金484笔30.59万元,追缴违规领取资金12笔4930元,受理处置群众举报125条。
对涉及十大行业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开展了起底清理,共排查问题线索54件,现已办结41件,处分处理2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以强大震慑有效遏治了民生领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近距离监督,坚持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以查促治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整治取得更大成效。”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推荐文章
- 2021-07-06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
- 2024-12-25宁县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 2024-09-26庆阳市出台对村(社区)巡察指导意见 “七措并举” 强化工作质效
- 2024-12-05中共宁县春荣镇委员会关于十七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4-09-199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2022-04-26廉洁文化|清风宁州
- 2024-11-15省“三抓三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
- 2024-10-30宁县:监督推动“证照联办”改革提质增效
- 2024-09-23习近平向全国广大农民和工作在“三农”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
- 2023-02-20宁县:把问题导向贯穿民主生活会监督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