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夯实村级“三资”监管 严防“微腐败”
“主管部门对脱贫攻坚期间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有没有做到底子清、帐目明;确权登记、公益性资产管护是否到位……”这是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县经管局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一幕。
农村集体“三资”是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也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多发领域。今年以来,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开展了重点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强监管、惠民生、促振兴”专项行动。
近期,针对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经营、收益分配过程中存在的贪污受贿、谋取私利、违规经营、隐匿收入、转移资产、权力寻租、挥霍浪费、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按照《宁县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督促县经管局对扶贫资产进行了自查自纠,对专项审计、调研督导、检查考核涉及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查漏补缺,确保“老问题”整改全面彻底。
通过自查,2018年至2021年农业农村局共投入扶贫资金17465.3万元,包括合作社奖补845万元、形成扶贫资产16620.3万元。扶贫资产中权益性资产16038.4万元、经营性资产531.9万元、公益性资产50万元。审计调查发现的104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889个,落实分红资金1307.7万元,合作社分红比例由8%降到不低于5%,解决了153.22万元资金闲置的问题。
下一步,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涉及的20个问题和监管监督方面2个问题,采取自查自纠、摸排线索、查处问责、建章立制等治理措施,利用明察暗访、督办督查、约谈提醒、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多种方式,多轮次、滚动式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农业农村局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严防“微腐败”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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