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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室组地”联合办案81件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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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贺晓锋 发布时间:2022-11-30 16:49:00 分享

“我们这次办理的问题线索,涉及的人员有村干部、乡镇干部,还有县直部门领导干部,通过‘室组地’联合办案,彻底解决了干部管理权限带来的困扰。”近日,宁县纪委监委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对一个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快查快结,参与办案的一名乡镇纪委书记深有感触。

今年以来,为破解基层办案力量不足、办案能力不强、办案易受人情干扰等难题,县纪委监委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制定了《“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暂行办法》,对现有的6个纪检监察室、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18个乡镇纪委(监察室)人员进行有效整合,分为6个“室组地”办案单元,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熟悉行业特征、乡镇纪委掌握地域情况的优势,切实形成办案合力。

在办案过程中,纪检监察室因时、因地、因案,灵活运用“室组”“室地”“室组地”三种模式。在成立办案小组时,特别注重“老中青”搭配,办案力量形成最优配置,由查办案件经验丰富的同志帮带新入职的干部,指导参与问题线索处置、调查、谈话、取证等工作,通过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的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同时,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协作研判、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在立案审查、审查调查方面明确权限、规则、程序,各司其职、集成联动,推进办案工作贯通协同,落实“乡案县审”举措,有效促使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至11月底,县纪委监委通过“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结案81件,党纪政务处分87人、组织处理78人次。

“‘室组地’联合办案,不仅提高了办案质效,也让纪检监察干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在案件办理‘实战’中迅速成长。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和优化‘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攥紧拳头强化主责主业,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水平,努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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