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不断提升纪审监督贯通协同治理效能
“宁县中村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被开除党籍,宁县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县纪委监委向审计部门反馈了审计发现并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这两起问题线索的高效处置是纪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
2022年县审计局对全县产业扶持带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时发现,刘某某和张某某均涉嫌挪用产业扶持带动资金,用于村务支出和村部建设,随即将该两起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置。
经查,2016年,刘某某以所在村的果业合作社产业发展名义于申请“龙头帮带型”精准扶贫贷款85万元,其中16万元被挪用于村务支出。张某某以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种养殖规模名义申请同类型精准扶贫贷款220万元,挪用178.88万元用于村部建设支出。
同时,对该问题背后的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问题深入彻查,发现刘某某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违法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最终决定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县纪委监委注重强化完善反腐败工具箱,积极探索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形成了纪审联动叠加效应。针对审计监督发现并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跟进处置、定期督办,按规定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有关情况。针对纪审监督贯通协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机制,不断增强协同监督治理效能。
“我们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紧盯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用好审计成果,对审计发现并移送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办,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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