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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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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5 08:25:25 分享

1.宁县焦村镇宫刘村干部违规领取村民组长报酬的问题。2018年,焦村镇宫刘村委会在未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的情况下,决定由4村干部兼任村民组长并在各自家属名下违规领取组长报酬共计27843元。20238,时任党支部书记宫岁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村委会主任周得旺、村文书谭晶、监委会主任郝拴宁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宁县春荣镇石鼓村党支部书记姚世龙违规吃喝签单赊账的问题。20162月至20179月,石鼓村党支部书记姚世龙以工作用餐为由,本人及其他村干部在铁王村某饭店签单用餐、赊欠烟酒及餐费41299元。合并其他问题,202412月,姚世龙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宁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贵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20年至2023年王贵和在担任宁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宁县教育局三级调研员职务期间,先后违规收受管理对象所送礼金、烟酒、超市购物卡等。王贵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11月,王贵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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