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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员干部酒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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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7-06 18:17:05 分享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现将20221月份以来查处的11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宁县早胜镇党委原副书记崔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1121日,崔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125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247日,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宁县春荣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鹏飞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120日,张鹏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418日,张鹏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宁县平子镇惠堡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第一书记、队长冯刚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222日晚,冯刚在其帮扶村的群众家中吃饭饮酒,未向群众交纳伙食费,次日10时,冯刚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28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329日,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627日,冯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十级职员。

 4、宁县和盛镇干部郝阳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1025郝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118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11日取保候审。2022325日,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627日,郝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十级职员。

 5、宁县焦村镇朱寨村党支部书记潘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226日,潘某饮酒驾驶机动车截停正常行驶车辆,进行寻衅滋事,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1723日,潘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22218,潘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宁县平子镇惠堡村委会原主任杨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626日,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11022日,杨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22311,杨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宁县米桥镇龙湾村委会原副主任葛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99日,葛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11112日,葛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2110,葛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8、宁县春荣镇铁王村党支部委员、文书王成明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324日,王成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2627日,王成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宁县长庆桥镇先锋村党支部委员、监委会主任张强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120日,张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驾驶。2022121日,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627,张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宁县春荣镇路户村委会副主任豆建明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1119日,豆建明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个月、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2022327日,豆建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宁县瓦斜乡庄科村委会原主任周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81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1119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11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对其立案侦查,1125日取保候审。2022418,周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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