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监督护航群众“救急金”落到实处
“你单位在本次冬春救助专项整治工作中都发现了哪些问题,是如何处理的?”近日,宁县纪委监委对县应急局“冬春生活救助不规范”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宁县纪委监委聚焦惠民惠农资金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中梗阻”,围绕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低保、临时救助资金发放过程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采取“纪巡联动+社会监督+职能部门”的方式,督促开展应急领域“冬春生活救助不规范”和民政领域“人情保”“关系保”两项专项整治,严肃查纠救助申请、受理环节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和资金管理、使用环节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问题,同时压实线索移交责任,优先办理、严查快办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全力护航群众“救急金”落实落地。截止目前,发现冬春救助资金发放问题3个,追回资金1060元;清退“人情保”“关系保”1户2人,追回违规领取低保资金2136元。
据统计,今年县纪委监委共查处涉及冬春救助、低保方面案件14件1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12人。
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治理理念,持续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资金申报、审核、发放、监管等环节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通过下发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应急、民政部门堵塞制度漏洞、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制定完善《宁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宁县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制度》《宁县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制度》、《宁县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制度》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等5项,确保各项救助资金安全规范发放,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域的效果。
同时,县纪委监委坚持精准化理念,督促职能部门“精准施救、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县应急部门核减洪涝、风雹灾害虚报受灾人口367户、减少经济损失61.83万元;民政部门动态退出经济发生变化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118人,清退死亡未及时上报9人,收缴违规领取资金3846元,并对54名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了备案,确保救助资金落实更加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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