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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出台对村(社区)巡察指导意见 “七措并举” 强化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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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26 15:37:31 分享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市县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的部署要求,庆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近期出台《关于加强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制度层面对村(社区)巡察总体要求、监督重点、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坚持“七措并举”,着力强化对村(社区)巡察工作质效。

是合理分类施策,突出精准发力。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结合全市村(社区)实际和市委提级巡察乡村实践,村(社区)一般分为普通情况类与重点关注类,各县区也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类,视情动态调整,科学匹配巡察方式。

建立问题清单,做到有的放矢。将“四个聚焦”细化为四大方面26项具体内容,要求县级巡察办建立普遍适用的“共性问题清单”和不同类型村级党组织的“差异化问题清单”,巡察组对重点关注的村(社区)再形成“个性问题清单”,确保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三是优化工作流程,着力减负增效。乡村(社区)一体巡在乡镇(街道)召开集中动员会,形成一个总体巡察报告,附村(社区)问题清单,巡察村(社区)时不要求提供汇报材料、不开展民主测评,巡察整改阶段,实施“乡村联改”。

四是灵活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质量。运用乡村大喇叭、“明白卡”和微信群、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做实下沉了解,将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深入交流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方式,深入查找问题。强化数智赋能,协调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监督渠道成果,积极探索“码上巡”“码上评”多种巡察信息化手段,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坚持同题共答,加强与乡村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激发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找准巡察切入点和突破口,形成工作合力。

五是注重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建立对村(社区)巡察协作配合机制,相关部门巡前通报、派员支持,巡中提供信息、专业支持,巡后抓好移交事项办理、深化成果运用。

六是突出巡察实效,深化标本兼治。对“小急难”问题立行立改,对线索具体、明显涉嫌违纪违法的立查立处,对村(社区)本级难以解决的问题统筹乡镇(街道)和县级职能部门参与整改。对影响制约乡村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普遍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七是强化工作保障,确保落实见效《指导意见》明确,组织领导上要建立完善“市推进、县主责、乡村和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工作开展上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盯责任和权力,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影响党的执政基础的突出问题,纪律作风上要树牢“两职”观念,坚持“两不”原则,严格执行纪律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和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的发生。(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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