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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执纪监督部门联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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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27 16:46:54 分享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党(总)支部,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按照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执纪监督部门联系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经2019年56日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对《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执纪监督部门联系分工》进行了补充调整,现予印发。

一、联系工作机制

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执纪监督部门联系工作制度,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务)会全面负责,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包抓联系,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工协助,执纪监督部门(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落实联系指导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二、联系工作分工

(一)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新峰同志负责包抓,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韩相泰,县纪委常委李鹏涛,县监委委员张禧峰三名同志分工协助,第二、第四、第五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联系指导的乡镇和部门:

1、早胜镇、新宁镇、瓦斜乡,县委办、政法委、长庆桥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团委、统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司法局、金融办。

联系领导:韩相泰

联系部门:第二纪检监察室

2、盘克镇、湘乐镇、南义乡,政府办、统战部、法院、妇联、审计局、住建局、扶贫办、应急局、生态环境局。

联系领导:李鹏涛

联系部门:第四纪检监察室

3、九岘乡、金村乡、春荣镇,人大办、巡察办、检察院、总工会、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退役军人局、融媒体中心、和盛工业集中区建设办公室

联系领导:张禧峰

联系部门:第五纪检监察室

(二)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曦同志负责包抓,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王全宁,县纪委常委于杰,县监委委员朱晓鹏三名同志分工协助,第一、第三、第六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联系指导的乡镇和部门:

1、米桥镇、平子镇、良平镇,政协办、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党校、科协、财政局、民政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科技局。

联系领导:王全宁

联系部门:第一纪检监察室

2、中村镇、新庄镇、长庆桥镇,组织部、信访局、党史办、文联、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领导:于杰

联系部门:第三纪检监察室

3、太昌镇、和盛镇、焦村镇,宣传部、编办、工商联、公安局、工信局、林草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供销联社

联系领导:朱晓鹏

联系部门:第六纪检监察室

三、联系工作职责

(一)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监督检查所联系乡镇、部门(机关)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研究、分析和报告联系乡镇、部门政治生态情况;督查、指导所联系乡镇、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检查、指导、督促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依纪依规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落实上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交办转办各类事项。

(二)监督党员干部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监督检查所联系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负责承办所联乡镇、部门发生的应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处理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向监察对象所在乡镇、部门提出检查(监察)建议,并监督落实。

(三)督促指导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与所联系乡镇、部门的日常沟通,收集掌握所联系乡镇、部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成绩经验、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为所联系乡镇纪委或部门纪检组(纪委)向县纪委监委沟通衔接、汇报请示工作提供配合服务;督促指导所联系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及时向所联系乡镇、部门传达县纪委监委重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检查,督办、催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转办、交办的事项,对所联乡镇处置问题线索、审查调查案件、开展问责追究等工作进行审核把关,努力提升我县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中共宁县纪委办公室

2019年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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